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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推出二手房“带抵押过户”登记业务,该业务实现了二手房转移登记、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各环节的无缝衔接。
据介绍,在实行二手房“带抵押过户”登记业务前,对于存在抵押的二手房产需要交易时,必须先将该不动产的贷款还清才能过户。这一过程,卖方需要先行筹措资金将房款还清,买卖双方还要在登记机构和银行、公积金等机构之间往返多次,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。
我市采取“借新贷、还旧贷”无缝衔接模式,对卖方未还清贷款、抵押尚未解除,同时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,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,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申请商业贷款,贷款审批通过后,将办证所需材料一次性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,即可合并办理转移登记、新抵押权首次设立登记业务。二手房“带抵押过户”登记业务上线后,将减轻买卖双方短时贷款偿还压力,降低二手房在市场上的流通成本及双方交易风险,最大程度保障不动产交易双方利益。
来源:长春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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